出售注冊的網店是否構成犯罪?為什么?
2023-01-11 | 14:05 | 發(fā)布在分類 / 課程介紹 | 閱讀: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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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注冊之后肯定也是成為了自己的一個虛擬財產,肯定也是會受保護的,尤其是這兩年的網上交易也比較多,對于虛擬財產也都有了這個保護,那么如果出售注冊的網店是否構成犯罪呢?為什么?
這個并不違法,因為確實可以買賣淘寶店鋪,有專門的平臺,不過買賣的前提一定是把手續(xù)過好,這樣才能保證雙方的利益!
首先我們應該清楚的認識到,淘寶店鋪是屬于個人的虛擬財產。虛擬資產也被稱為網絡虛擬財產,是可以被人支配的有價值的權利,是表現(xiàn)在網絡虛擬空間的財產,同樣受到相關法律法規(guī)保護的一類資產。
而淘寶它只是一個開放式的交易平臺,它是沒有權利規(guī)定淘寶店鋪是否可以轉讓的,國家也不會因為一個企業(yè)而制定專屬的法律法規(guī)。
在現(xiàn)在網絡如此發(fā)達的時代,虛擬財產例如:游戲賬號、裝備、QQ賬號等從很早開始就有網民進行交易,現(xiàn)在大家對此也司空見慣了。很早之前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會長趙秉志教授撰文認為,QQ號碼也可以交易本身就說明其具有經濟價值。而我們的淘寶店鋪,不也是一樣的嗎?
由此可以說明虛擬資產是具有一般商品的屬性,其價值自然可以體現(xiàn),商品交易符合經濟的基本規(guī)律。
不管是從什么角度看,虛擬資產自其出現(xiàn)以來發(fā)展迅速,已經成為重要的新興產業(yè),其規(guī)模和效益都相當可觀。虛擬資產交易是一個有效減輕就業(yè)壓力、緩解社會矛盾的好產業(yè)。所以虛擬資產定會成為新興的綠色朝陽企業(yè)。
總而言之,作為虛擬資產之一的淘寶網店轉讓出售,肯定是合法合規(guī)且受法律保護的。所以出售自己的店鋪肯定是合法的,但是如果不是自己的,那可能就會牽扯到犯罪了。
我們在淘寶開的店鋪,如果開不下去了,或者不想開了,可以將其轉讓出去,這樣還可以賺一些錢。不過,店鋪轉讓出去之后,我們自己是否還可以繼續(xù)在淘寶開店呢?
一、店鋪轉讓之后還能開店嗎?
可以
如果說想要用這個出售店鋪的注冊信息再來開店,這自然是不可以了,因為在淘寶開店需要實名認證注冊,一張身份信息只能注冊一家店鋪,已經認證過的身份信息無法再次認證,所以是無法用商家本人的信息再次開一家淘寶店鋪了。
常用的開店方法主要有以下兩種方法:
第一種方法,可以用家人的身份證資料注冊認證。開店的步驟和之前的一樣,不過開店的身份信息不一樣。不過在正式申請之前,還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家人的身份信息沒有注冊過淘寶店。
第二種方法,便是借助淘寶店鋪轉讓來開網店。這個方法不同于傳統(tǒng)的注冊開店方法,它不需要按部就班的依照流程來注冊開店,而是需要選擇一家專門做淘寶店鋪轉讓的第三方平臺,然后根據需求在平臺上選擇一個合適的店鋪接手繼續(xù)經營就可以了。
二、鋪轉讓之后的售假和我有關系嗎?
張某原本經營了一家水果店,兩年前,他將這個店鋪轉讓給了王某,轉讓時雙方并沒有簽訂轉讓合同。不僅如此,為了讓王某快點交轉讓費,張某同意讓他繼續(xù)使用自己的營業(yè)執(zhí)照。于是,王某接手店鋪后,店內繼續(xù)懸掛著張某的營業(yè)執(zhí)照,也繼續(xù)使用原來的店面裝修和門頭。
2022年底,糾紛來了!一家農業(yè)公司發(fā)現(xiàn),這家水果店內銷售的西瓜使用了與他們公司產品商標相似的標識。于是,該農業(yè)公司就將水果店的登記人和經營人都告上了法庭,要求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3萬元。
法院審理此案時認為,店鋪存在侵權行為,構成對原告農業(yè)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應負相關法律責任,這點毋庸置疑。至于張某究竟需不需要承擔其中的法律責任,法院是這樣說的,涉案店鋪雖然已經由張某轉讓給了王某實際經營,但原告在要求公證員進行侵權取證的時候。
店鋪的外觀和內部裝潢與轉讓前一致,且店鋪內仍然懸掛著張某的營業(yè)執(zhí)照。因此,可以認為水果店與與實際經營者王某共同實施了侵犯原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而張某作為營業(yè)執(zhí)照出借方應該與實際經營者王某共同承擔責任。
大家要知道,在淘寶上面,一個身份證只能開一個店鋪,如果店鋪轉讓出去了,還想要重新開一個店鋪,我們就只能借別人的身份證,或者再購買別人的店鋪來開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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